国内人在中国香港结婚,领取了中国香港结婚证,后来又在中国香港离婚,如今再要在国内或者国外再婚,请问要怎么办理中国香港离婚证公证呢? 这是很多在中国香港离婚,又在国内外再婚者常遇到的问题,要证明其目前婚姻状况,就必须提供中国香港离婚证明书,且需要经过中国香港律师公证之后才能被国内部门所认可。 中国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流程 先经中国香港律师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较高人民法院』与『**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中国香港离婚公证所需材料 办理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应提供原件及一方证件复印件。 随着内地人到中国香港领取结婚证,以及中国香港人士在国内工作生活的增多,中国香港结婚证在国内使用的场合和频率也随之增多,这是中国香港结婚证公证认证就成为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以下就详细讲述公证认证的流程。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中国香港结婚证在国内使用的场合,一般主要有:在国内办理离婚,法院诉讼,房屋买-卖,孩子上学,护照签证延期,设立外资公司,申请商标专业等等。 需要提供的文件:中国香港结婚证原件和双方的证|件的复印件,如果需要办理关系证明,则还需要提供双方照片。 办理流程:**、委托中国香港的中国**部*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第二、委托中国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公司盖转递章;第三、将该份文件寄回国内使用。 内地使用的公证由**部委托律师办理,在中国香港没有公证处,所以公证由律师出具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是国家为保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程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种预防性的**制度。 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中国香港结婚证、出生证明、单身证明、中国香港公司要在大陆**部门使用、需要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到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必须经过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